一、根据学院和系工作安排,在系党总支书记领导和系主任指导下,负责教育系学生工作。
二、负责对学生开展公民教育、思想政治教育、道德教育、法制教育、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
三、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,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,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,安排、研究、总结阶段性工作。
四、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后续教育工作。
五、负责新生入学教育、稳定安全、就业指导与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六、指导团总支、学生会、学生社团和志愿者工作。
七、组织开展大学生校园文化和科技文化活动。
八、负责学生奖惩与帮扶工作。
九、协助系主任分管系办公室、信息工作。
十、完成学院、系交办的其他工作。